關于做好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
關于做好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化廳(局):
為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培訓班的有關要求和部署,及時掌握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進展情況及改革發(fā)展信息,有針對性的督促、指導各地院團改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qū)、市)文化廳(局)認真做好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工作,填報《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統(tǒng)計表》(截止2011年11月底),并于12月13日前報送至文化部改革辦。統(tǒng)計表電子版請登陸文化部門戶網(wǎng)站(www.mcprc.gov.cn)“司局頻道”政策法規(guī)司網(wǎng)頁或“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下載。
二、請各。▍^(qū)、市)文化廳(局)盡快完善本省(區(qū)、市)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已經(jīng)省級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的方案,于12月31日前報文化部備案。
三、請各。▍^(qū)、市)文化廳(局)要加快推進各項院團改革工作,需劃轉(zhuǎn)的院團,經(jīng)同級編制和財政部門同意、省級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盡快報文化部備案。
四、請各。▍^(qū)、市)文化廳(局)按照要求盡快確定至少2名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文化體制改革工作,并于12月13日前將名單及聯(lián)系方式報送至文化部改革辦。
五、各。▍^(qū)、市)文化廳(局)要指導和督促本地區(qū)各院團及時登錄“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tǒng)”,每月按時、準確填報改革信息,確保12月底前完成填報工作。
附件: 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統(tǒng)計表
http://www.mcprc.gov.cn/xxfbnew2011/xwzx/ggtz/201112/W020111206358850396058.xls
聯(lián) 系 人:肖健 趙金龍
聯(lián)系電話:010-59881411 59881688
傳 真:010-59881688
郵 箱:whbggb@163.com
文化部改革辦
(文化部政策法規(guī)司代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