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邢臺市市本級簡政放權項目目錄的決定
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邢臺市市本級簡政放權項目目錄的決定
河北省邢臺市人民政府
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邢臺市市本級簡政放權項目目錄的決定
邢臺市人民政府令
(2014)第4號
《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邢臺市市本級簡政放權項目目錄的決定》已經(jīng)2014年5月15日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xiàn)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長 孟祥偉
2014年5月26日
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邢臺市市本級簡政放權項目目錄的決定
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能,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更好地服務行政管理相對人,根據(jù)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以2010年11月公布的《邢臺市市本級行政職權目錄》(市政府令〔2010〕第8號)為基準數(shù),結合我市實際,對市本級十二類法定行政職權進行了全面梳理、研究,最終決定對559項市本級行政職權實施放權(下放、明確分級管理、取消暫停及其他)。
一、列入下放目錄的325項行政職權,市級一律不得再繼續(xù)實施。
二、列入明確分級管理目錄的183項行政職權,市、縣兩級應按分級管理權限,各自履行相應職責,市級一律不再統(tǒng)攬代庖。
三、列入取消暫停及其他目錄的51項行政職權,明確取消和暫停的,市級一律不得再繼續(xù)實施;暫停的行政職權一旦需要,可報市政府同意重新啟動;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職權,市級應按要求履行服務監(jiān)管職能。
四、行政職權下放后,縣級應做好銜接工作。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建立健全監(jiān)督檢查機制,保障各項職權健康有序行使。
五、本《目錄》已按最新“三定方案”,對部分部門職權進行了調整。
附件:1.邢臺市市本級下放行政職權目錄
2.明確市縣分級管理行政職權目錄
3.取消暫停及其他行政職權目錄
附件下載:
第4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