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赫少華 ]——(2018-4-6) / 已閱10586次
四、套路現(xiàn)象涉嫌刑事犯罪
此類案件,基本尚控制在民商事爭議范疇。
但個別案件,已不僅僅是通謀虛偽意識表示能界定,而是涉嫌刑事犯罪,其中,以“套路貸”形式尤為突出。
譬如在文化水平不高及法律意識淡薄的當事人之間,存在銀行流水完整、合同手續(xù)齊全,但房屋交易過程含糊其辭的現(xiàn)象,合理性存疑,但合法性外觀具備。
純粹的民事審判,無法取得交易背后真實的意思表示及動機。形式完備的證據(jù),倒顯得滴水不漏,譬如個案中公證文書的助力。
2017年8月,上海法院依法嚴懲“套路貸”犯罪,三家法院對四起“套路貸”案件集中宣判,市高院舉行發(fā)布會。
根據(jù)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關于本市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見-
對“套路貸”刑事案件的定性,要結合案件的本質(zhì)特征從整體把握,“套路貸”犯罪的主觀目的是非法侵占被害人或其近親屬的財產(chǎn),一般情況下應當以侵財類犯罪定罪處罰。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