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4644
- 書名: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保護模式探究
- 作者:卿越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 入庫時間:2015-7-28
- 定價:40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對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問題進行深入而系統(tǒng)的研究,旨在將相關問題的研究引向深入,為構建民間文學藝術保護制度提供相對成熟的理論指導,為我國的知識產(chǎn)權和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法律制度的發(fā)展和變革略盡綿薄之力。
圖書目錄
導 言
**節(jié) 主題的說明
一、研究背景與研究意義
二、研究現(xiàn)狀
第二節(jié) 研究對象和范圍
一、研究對象的定義
二、研究對象的范圍
第三節(jié) 研究方法與創(chuàng)新
一、研究方法
。ㄒ唬┓▽W與經(jīng)濟學相結合
。ǘ┮苑烧軐W引領法律推理與演繹
。ㄈ┍容^研究
(四)必要的實證分析
二、研究創(chuàng)新
**章 民間文學藝術保護概述
**節(jié) 民間文學藝術的概念解析
一、民間文學藝術的基本屬性
。ㄒ唬┟耖g文學藝術的詞源考察
。ǘ┟耖g文學藝術的內涵
二、民間文學藝術與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
。ㄒ唬┓俏镔|文化遺產(chǎn)的概念
。ǘ┟耖g文學藝術是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概念的起源
。ㄈ┟耖g文學藝術是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的組成部分
三、民間文學藝術與傳統(tǒng)知識、遺傳資源概念的辨析
四、民間文學藝術的學理特征
。ㄒ唬┟耖g性
。ǘ┫鄬_性和共享性
。ㄈ┍磉_形式的復雜性與時間的久遠性
。ㄋ模﹤鞒羞^程的活態(tài)性
第二節(jié) 中國民間文學藝術保護概況
一、中國民間文學藝術面臨的危機
。ㄒ唬┪幕鷳B(tài)的變遷
。ǘ┪拿鞯臎_突
。ㄈ┥鐣D型
(四)過度商業(yè)化
二、中國民間文學藝術的保護傳統(tǒng)與立法基礎
。ㄒ唬┍Wo傳統(tǒng)
。ǘ┝⒎ɑA
三、民間文學藝術保護經(jīng)驗的域外考察
。ㄒ唬┤毡
(二)韓國
。ㄈ┮獯罄
四、中國民間文學藝術保護的價值目標
。ㄒ唬┐龠M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
。ǘ嫿ê侠淼睦碚擉w系
。ㄈ┲厮軐鹘y(tǒng)文化的道德敬畏
第三節(jié) 民間文學藝術保護的公法模式與私法模式
一、民間文學藝術的公法保護
(一)公法保護的含義
。ǘ┕ūWo模式的弊端
二、民間文學藝術的私法保護
。ㄒ唬┧椒ūWo的內涵
。ǘ┧椒ūWo與公法保護的關系
三、民間文學藝術私法保護的意義
。ㄒ唬w現(xiàn)了對創(chuàng)造群體的關懷與尊重
。ǘ┐龠M傳承與發(fā)展
。ㄈw現(xiàn)了中國的傳統(tǒng)智慧
第四節(jié) 民間文學藝術與知識產(chǎn)權
一、知識產(chǎn)權客體的基本屬性
。ㄒ唬┍举|
。ǘ┨卣
二、民間文學藝術的知識產(chǎn)權客體屬性
。ㄒ唬┓蠙嗬腕w要件
(二)屬于信息類無體物
。ㄈ┛晒蚕硇院蜔o消耗性
三、知識產(chǎn)權領域的民間文學藝術保護問題
(一)問題的提出
。ǘ┲R產(chǎn)權范疇內的民間文學藝術
第二章 民間文學藝術的著作權保護
**節(jié) 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保護的可行性
一、著作權法保護民間文學藝術的優(yōu)越性
(一)著作權權利體系符合民間文學藝術的保護需求
。ǘ┲鳈喾ūWo民間文學藝術的特殊功能
。ㄈ┓现袊耖g文學藝術保護的現(xiàn)實需要
二、著作權法與民間文學藝術的聯(lián)系
(一)民間文學藝術與著作權客體的契合
。ǘ┲黧w差異不構成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保護障礙
。ㄈ┟耖g文學藝術具備著作權意義的獨創(chuàng)性
三、民間文學藝術與著作權公有領域的關系
。ㄒ唬┕蓄I域的基本原理
。ǘ┟耖g文學藝術的公有領域誤區(qū)
。ㄈ┟耖g文學藝術并未進入公有領域
四、演進中的著作權法對民間文學藝術獨特性的包容
第二節(jié) 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的法理基礎
一、所有權理論
(一)所有權理論概述
。ǘ┧袡嗬碚搶γ耖g文學藝術著作權的解讀
二、天賦人權論
(一)天賦人權論概述
。ǘ┨熨x人權理論與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正當性
三、經(jīng)濟利益論
。ㄒ唬┙(jīng)濟利益論概述
。ǘ┙(jīng)濟利益論與著作權對民間文學藝術的激勵功能
四、利益平衡論
。ㄒ唬├嫫胶庹摵喗
(二)著作權有助于矯正民間文學藝術領域的利益失衡狀態(tài)
五、利益補償論對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的解讀
第三節(jié) 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保護的立法實踐
一、國際層面的立法實踐
(一)*初的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保護訴求
。ǘ1967年《伯爾尼公約》修正案
(三)《突尼斯發(fā)展中國家版權示范法》
。ㄋ模栋嗉獏f(xié)定》
二、國內法層面的立法實踐
第三章 民間文學藝術特別著作權模式的構想
**節(jié) 民間文學藝術著作權保護的制度障礙
一、制度的缺失
。ㄒ唬⿴缀跷瓷婕懊耖g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群體的利益
(二)沒有明確保護作出貢獻的發(fā)現(xiàn)人、整理人、記錄人
。ㄈ┪幢Wo民間文學藝術的基本元素
二、保護需求的沖突
(一)著作權法的功利主義特征與民間文學藝術保護
宗旨的沖突
。ǘ⿲ρ苌髌返谋Wo門檻過低導致利益紛爭不斷
。ㄈ┕蓄I域的誤區(qū)導致民間文學藝術相關主體的
利益沖突
(四)難以滿足民間文學藝術精神權利以及無限期
保護的需求
三、客體的差異
(一)不完全符合著作權客體要件
。ǘ┍Wo期限難以限定
。ㄈ﹦(chuàng)作群體并非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