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9041
- 書名:中日民法的近代化和法典化
- 作者:孟祥沛
- 出版社:上海人民
- 出版時間:2024年9月
- 入庫時間:2025-3-27
- 定價:72
圖書內容簡介
中國法制史源遠流長。從《法經》到《大清律》,中華法系從唐朝起即對日本、朝鮮等東亞國家發(fā)生重大影響。然而,19世紀下半葉,伴隨著明治維新,日本在步入資本主義社會的同時,其法制也相應地走出中華法系而開始西化。而中國則直到20世紀二三十年代才初步確立近代法律體系。中日兩國法制改革的道路和結果差異巨大。書擬通過對中日兩國民法近代化和法典化的比較,揭示造成中日兩國民法近代化不同結果的成因,論述立法工作中如何做到保持本國法律傳統(tǒng)與繼受外來法律文化的協調統(tǒng)一,并試圖引出民事立法的歷史經驗教訓,以期對我國民事立法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鑒。
圖書目錄
總序
引言
第一節(jié)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jié) “民法近代化”釋義
第三節(jié) 研究的現狀和意義
第四節(jié) 研究的對象、內容和方法
第一章 中日民法近代化的歷史背景
第一節(jié) 相似之處
第二節(jié) 相異之處
第二章 中日民法近代化的開端——《大清民律草案》與日本“舊民法”的比較
第一節(jié) 立法原則的比較
第二節(jié) 立法過程的比較
第三節(jié) 編制結構的比較
第四節(jié) 主要內容和特點的比較
第五節(jié) 影響和評價
第三章 中國民法近代化的發(fā)展——北洋政府《民律草案》
第一節(jié) 立法背景
第二節(jié) 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
第三節(jié) 立法過程
第四節(jié) 編制結構(兼與《大清民律草案》相比較)
第五節(jié) 法典的性質
第六節(jié) 法典的特點
第七節(jié) 評價和反思
第四章 中日民法近代化的完成——《中華民國民法》與日本明治民法的比較
第一節(jié) 立法背景的比較
第二節(jié) 立法原則的比較
第三節(jié) 立法過程的比較
第四節(jié) 編制結構的比較
第五節(jié) 性質和特點的比較
第六節(jié) 影響和評價
第五章 中日民法近代化從開端走向完成
第一節(jié) 《大清民律草案》與《中華民國民法》的比較
第二節(jié) “舊民法”與明治民法的比較
第三節(jié) 中日民法近代化不同階段的比較
第六章 法制近代化中的重大論爭——清末“禮法之爭”與日本“法典論爭”的比較
第一節(jié) 清末“禮法之爭”和日本“法典論爭”的概況
第二節(jié) “禮法之爭”與“法典論爭”爆發(fā)的必然性
第三節(jié) “禮法之爭”與“法典論爭”的相似處
第四節(jié) “禮法之爭”與“法典論爭”的相異處
第五節(jié) 論爭的結局、影響及對論爭雙方的評價
第七章 中日民法近代化若干問題之反思
第一節(jié) 中日民法近代化歷史進程的特點
第二節(jié) 民法近代化與法律習慣
第三節(jié) 民法近代化與法律傳統(tǒng)
第四節(jié) 民法近代化與法律移植
第五節(jié) 民法近代化與政治、經濟、思想、文化諸要素的關系
主要參考文獻